谁也想不到,此时唯一能够,清晰的看清所有人位置,了解整个战场情况的人,竟然是躲在二楼书房里的林蒙。
林蒙跟莫里斯大叔学习枪术的时候,曾经问过对方一个简单的问题:如果敌人躲到一个死角,开枪打不到对方,该怎么办?
莫里斯大叔给了他两个答案:一个是等他出来,一个是你进去开枪。
莫里斯大叔没有林蒙的“第六感”,但也能凭借听到的枪声,猜出那三个家伙的位置,他等到双方射击的一个短暂间隙,蹭的一下,就从洞口窜出去了。
好在,他之前已经脱掉了身上那件白色的衬衣。
深色的皮革长裤和赤裸的黝黑胸膛,在黑夜中一点儿也不显眼,躲在洞口外的几个匪徒,甚至没看清他停在哪里,枪就响了。
嘭嘭嘭……
毫无间隔的连续三响,和林蒙需要端着枪瞄准半天才扣动扳机不同,莫里斯右手扣动扳机的同时,左手拍下左轮手枪后的撞针,一扣一拍,将左轮打出了扫射的效果。
双方的距离不过四五米,三个蹲在墙角的白人大汉,在夜色下显眼至极。
三枪都正中面门,根本没有留下给对方反击的时间。
嘭……嘭……嘭……
别墅里躲在工事后的牛仔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听到外面响起枪声,于是继续朝着洞口开枪,险些打到正要松一口的莫里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