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句直接给范鸿堵住了。他憋得半天说不出话,捯饬不过这个逻辑,只好抱怨:“你怎么替他们说话?”
“我这是在模拟庭审,”乔木笑道,“假设你向监察部举报,监察部找到这个匿名发帖人了,双方对峙的时候人家这么来一句,你咋办?”
“那按你这么说,一切造谣诽谤都可以逍遥法外了!”范鸿不认可这个说法。
“当然不可能,咱们真要是起诉的话,大概率是能胜诉的。一年后法院判决对方在内部论坛公开道歉、恢复名誉,再赔我几万块钱,赔你几千块钱,顺便把咱们的诉讼费也出了。这个怎么样?”
范鸿没话了:这算哪门子胜诉?太便宜对方了。
“事儿就是这么个事儿,目前法律上处理侵犯名誉权,就是这么个情况,”乔木起身靠在靠枕上,“另外你还得考虑一点:公司层面,会支持咱们诉诸法律吗?会不会站出来和稀泥?如果公司不支持咱们走法律程序,那监察部处理此事,能拿出法院那种态度和力度吗?”
对方的创作手法还是很高明的。一切负面内容都是“我发现”“我听说”,涉及他自己的态度与看法,总结起来就是八个字:“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没有一句人身攻击或人格否定,整篇的基调都是“一位误入歧途的青年天才”。
但读者看了,就不是这种感觉了,结合自己的职场情绪,只会对文中的“天才”和他背后的那些推手,加倍不满。
毕竟大部分调查员绩效都很平庸,手头也不阔绰。
这也算是另类的“仇富”了。
就算监察部找到对方,对方也可以说是道听途说被人误导了。监察部要是让他说出谁误导了他,他也可以以保护同事和朋友为由,坚决不开口。
最终的处理结果还是要落到公司制度上。制度有规定“依据错误事实批评指责同事”会承担什么大的代价吗?
他可不信会有这种规定。除非那位同事是高层领导。
大概率就是监察部发个通告宣布对方所言不实,对方再发个帖子公开道歉。
然后内部论坛就全是“反正我信了”“保护伞惹不起”“社畜只能忍气吞声”。
没有人会主动招惹监察部,所有的愤怒,都会集中指向被他们人肉出来的乔木和范鸿他们。
等他们的名声彻底臭了,高层再想提拔、重用他们,就得掂量掂量,自己能不能承受住这种舆论的中伤。
范鸿一个连时事新闻都不关注的中年父亲,对这种弯弯绕绕实在不擅长,听乔木这么一分析,顿时目瞪口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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