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这种情况,陈小旭最近有些忙。
最近一段时间,她就是正忙着打击许旭的肖像权被滥用情况。
事实上,就过去一些年里,率先就因一系列文学作品而出名的许旭,个人形象早已经被不讲究的厂商给不断盗用了。
比如,一些核桃奶、花生奶厂商,就堂而皇之把许旭的个人头像印到包装纸上,并且广告语里往往是喊出响亮的“喝一口,下笔如有神”口号。
这种作坊式的形象盗用,根本就不会在乎侵权这一说,可能脑子里都不会有这样一个概念。
在过去,基本上陈小旭所领导的旭日广告公司,是看到这种现象形成一定趋势时,就挥舞着律师函去打击一下。
虽然没啥大用,但总归是能恐吓一下,并且配合报纸声明等途径,还是能形成一定震慑力的,毕竟在国人传统思维力,没事儿谁也不想惹上官司。
眼下,针对于个人形象被普遍盗用的情况,最近陈老板正在让公司法务办公室,给看到的盗用许旭形象的门店和品牌方继续发出律师函,并且是公开发出声明:目前许旭除公益广告代言外,并没有参与任何商业代言活动,请广大消费者知悉。
除了这种相同的举措外,跟以往不同的是,这次旭日广告公司法务部是会同许沪土地开发公司进行了联合找茬,尤其针对业务做大做强的公司进行侵权诉讼。
并且是有意识运用起许沪系公司在沪上形成的影响力,将权益受害的诉讼地,从旭日广告公司注册的京城转移到注册地在沪上的许沪系公司身上。
这直接利益在于,但凡在浦东地界上将侵权公司告上被告席,占据着主场优势的许沪系公司,会让对方知道什么叫做“陆家嘴必胜客”。
对此,陈小旭是干劲满满,准备把一圈盗用十分嚣张的厂商拎出来,狠狠打死一两个。
但深知套路的许旭,对此有些持悲观态度。
因为当下不讲武德的事情很多,就这种肖像权官司,尤其企业做大做强之后,人家企业注册地考虑到地方利益,还会搞一个司法驳回。
不过尽管悲观,但也不能什么都不做,至少是要把态度晾出去,不然万一产品出事儿了,一口大锅扣过来自己有嘴说不清。现在这么到处打击肖像权的做法摆出来,万一哪个产品爆雷了,被曝光了,到时候许旭也完全可以摆出受害者的样子:我们打击这种盗用肖像权的行为了,无奈因为地方法治存在壁垒。
这样一来,说不定还能提前推动整个大层面上,对于肖像隐私财产权的一个重视。
与此同时。
旭日广告公司的这则声明发出之后,也是让行业内的一些演艺人士和公司为之啧啧。
一方面,作为业内同样颇有盛名的演员同行们,看到这则追责侵犯肖像权的声明之后,心里是深有同感。
这些因作品而红极一时的明星们,也都曾经历过自己头像被到处乱印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