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城,某棚户区外。一处破败不堪的活动板房前。
案件现场有警戒带,区域都被隔离开。
两个多月的风水雨淋,警戒带已从黄蓝色变成了灰黑色。
时间,可以抹去很多痕迹。
但对于地窖这种地方,即使两个月依然可以封存。
二人离开大队时,叶知瑶就拎着一个编织袋。
等她打开袋子,张杨发现里面有两套迷彩服。
如今这年代警察可没有后世的刑侦装备。
为了不破坏现场痕迹,叶知瑶把迷彩服套在身外,一双脚上套上塑料袋。
只有手上戴着的一双白手套像那么回事。
“姐,你要下去?”
瞅着叶知瑶要下入地窖的架势,张杨惊讶,心里有些敬佩。
光是这一点,她已经做了很多男生都不敢做的事情。
“连犯罪现场都不敢去,做什么警察?”
叶知瑶说的无比自然,“你行不行啊?”
好有道理,所以你想告诉我警察都是变态么……张杨心里吐槽。
还有,我行不行?
我去红浪漫做大保健都只做的,你说我行不行?
抽了抽嘴角,张杨拿起另外一套迷彩服穿上……
地窖入口大约一米五见方,过去有警方准备的梯子,方便进出。
即使两个月过去了。
张杨随着叶知瑶下入地窖的那一刻,差点一口气没上来,被里面的气味熏过去。
腐坏,潮气,恶臭……那种气味根本无法形容,引人作呕!
有专门架设的电源,下去后叶知瑶打开了灯。
地窖内的情况,也第一时间映入张杨的眼中。
嘶……他深吸了一口气,忘记地窖内的味道。
瞠目结舌的瞅着其内的景象。
大概二十平左右的空间,完全是用水泥垒砌而成。
墙壁上有大面积返潮后的霉斑,给人一种湿漉漉的感觉。
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地面。
有着一大片黑紫色,干枯后凝结在地上的血迹。
人体内的血液并不是想象的那么多。
但是,当人体内的血液全部流淌出来,可以覆盖很大一片面积。
光是看到地上那一滩风干后的血迹,张杨眼皮乱跳,瞳孔收缩。
他有一个想法。
被害人体内的血,被凶手放干了。
同时,他想起了古代的一种酷刑。
吊处!
这种酷刑源自于杀鸡。
杀鸡要放血,为了把血放干。
被割开喉咙的鸡,会被拎起鸡爪,倒着向下。
因为引力和角度,鸡血会顺着鸡脖伤口下流。
直至把鸡血放的一干二净。
而后来,这种杀鸡的手法,被用在人的身上。
同样是把人倒悬,绑着双脚吊起,割开喉咙。
放干人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