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王市长,我是省委秘书处的刘主任,下午二点省相关领导约谈您,江书记已经通知您了吧?”对方说话到是十分的客气。
“您好,刘主任,江书记已经通知过了,我一定会按时赶到,绝对不会耽误了领导的谈话。”王金龙对这种事反应还不是一般的快,立马把“约谈”换成了“谈话”
千万可别小看了这一字之差,内涵那可太不一样。
“约谈”更多的被纪委所用,纪委通过约谈沟通、学习政策法规、分析讲评等方式,对下级组织或者个人,运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予以纠正并规范的准具体行政行为。
一般的情况下,领导干部存在以下事项,根据需要,可以对其进行约谈:一是有信访举报,但反映问题不是很具体的;二是群众反映在工作中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比较集中的;三是在网络上、社会上有不良传言且有较大影响的;四是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可能造成不良后果的;五是有必要进行约谈提醒的其他事项。
从上面的表述中,可能看出来,“约谈”实际上就是一种“警告”,意思就是告诉你,在不注意,你可就要犯罪了。
而“谈话”正好与“约谈”相反,“谈话”是组织部门更喜欢用的一种了解干部思想工作情况的一种方式。
官场有这样一种说法,其实还是很有道理的,那就是:当干部最怕纪委“约谈”,而对组织部“谈话”却是满怀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