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个证人,是曼娘。
曼娘走上公堂,看了一眼顾廷烨,眼睛裏再也没有当年的疯狂,也没有任何的恨意,顾廷烨暗自松了一口气,稳了。
“当年小秦氏找到我和余方氏,说能把昌哥过继给余嫣红,我就是那个时候认识了余方氏。”
“但此事不成,余方氏被休,我也被顾侯彻底厌弃。”
“后来,余方氏曾特地来找过我,她说她恨极了断送她女儿的顾家,恨极了休弃她的余家,更恨极了诓骗她的小秦氏,她想了一个一石三鸟之计,能让顾家余家小秦氏一起完蛋。她问我愿不愿意和她一起行事。我当时还爱着顾侯,就没同意。”
“现在想来,她说的一石二鸟之计,就是下毒诬陷之计,一则,毒死小秦氏两个孙子,二则,构陷顾侯杀人,三则,让余嫣红背夫偷汉的丑闻搞垮余家。”
说完证词,盛明兰一直悬着的心才落地,余嫣然、余阁老和红绡他们都不打紧,但曼娘却是一个随时可能爆炸的不稳定因素,她已经抱了玉石俱焚的想法,横竖余方氏已经死无对证,万一那曼娘过堂之时,突生歹意,编造些“余方氏找过我,她说顾侯教唆她杀人”之类的谎话,顾侯就完了。
幸好自己先下手为强,让蓉姐去了一趟牢房。
这次,她又赌成功了。
“余方氏知不知道你与余嫣红之死有关。”包大人问道。
“不知。我杀了她女儿,怕她让我偿命。”
包大人又问道:“那你为何又要让方氏父女带你上京自首。”
“因为我儿子死了。”说到“儿子”二字,曼娘的声音有些颤抖,“儿子死后,我疯了,疯的这段日子裏,我信了天道好轮回,信了阴司报应,是我害死人命,才报应到我儿子头上,但是我不能随随便便死了,我必须死在公堂的铡刀之下,才能赎了我的罪。”
说完,转身面向方氏父女跪下,重重磕了一个头,“我欠方小荷一条命。”
然后,又面向余阁老跪下,重重磕了一个头,“我欠余嫣红一条命。”
最后,跪向包大人,郑重地磕了一个头:“杀人偿命,求包大人赐死。”
在场之人无不动容,感慨曼娘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明兰悄悄在顾廷烨耳边,用只有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吐槽道:不愧是戏班子出身的,真会演。难怪当年你被这招骗了。
顾廷烨的脸顿时羞红,趁着旁人不註意,狠狠掐了明兰大腿一把。
案子审到这裏,真相已了,包大人当即审判。
朱曼娘恐吓威胁,欺诈蒙骗,害死两条人命,但并未直接杀人,判流放三千裏,永不回京。
燕诚销毁口供,篡改卷宗,胡乱判案,判革职,贬为庶民。
余阁老包庇人犯,徇私枉法,徒三年。
顾廷烨治家不严,包庇人犯,但并非主谋,判罚俸三年。
判罚皆按宋律,公正严明,堂下众人皆表示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