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蒙斯一边跑一边发疯地喊道:“他们为什么跟着我们啊?”
黎光颂:“那哪儿知道!”
话虽如此,黎光颂却隐约感觉这事情不对头,这么多丧尸目标一致地追杀……是追杀他们吧,不太可能没有人操纵。
丧尸们仿佛八百年没闻过肉香似的对他们穷追不舍,其中不乏丧尸化的野狗,野狗丧尸的速度比人类丧尸快了两三倍,好几次都差一点咬到落后之人的脚脖子了。好在这两个人都不是吃素的,可以通过各自的本事将靠过来的丧尸给击退了。只不过埃蒙斯轰杀丧尸烧烤野狗的姿势比较帅,这是黎光颂模仿不来的,她有些羡慕地看着埃蒙斯能喷出风火的双手。
黎光颂击退丧尸的方式就比较其他,就是全靠“气势”,让它滚,它就不敢靠太近,但是活生生的肉味道实在太香了,丧尸们又有无数同伴作为后备,因此还是前赴后继。
黎光颂这会儿不记得自己拥有精神力了,以为每一次发动“气势”都得靠吼,她吼得丧尸都哑了。
丧尸野狗弱小呜咽:她凶我……
丧尸大潮将他们逼入了一片荒原,荒原尽头有起伏的蓝色岩山,颜色深浅各不相同,就像是上帝手中的蓝色颜料一起打翻在了这裏。
黎光颂他们躲入蓝岩山之后,丧尸失去了目标,或许是这裏的岩石普遍有一股奇怪的海腥味,味道非常浓重,好像无数的海藻和鱼虾在这裏晒着,所以掩藏住了他们的气味,丧尸们迷惑地站在外头抽动着鼻子,大概是也觉得着味道不好闻,就逐渐逐渐地散了。
黎光颂松了一口气。虽然这裏的味道很难闻,但起码可以保命。那么多丧尸,杀都杀不完,仅凭她和埃蒙斯两个,说不定真会被尸潮给吞了。
这时候,某个岩洞裏,突然优哉游哉得走出来一个绿头发的青年。这人大概是被外头的动静给吸引出来的,迷惑地探头看着外头还没有走远的大片丧尸,又看看惹来丧尸的二人,不禁疑惑道:“你们做了什么惹来这么多丧尸,是炸了丧尸王的老巢吗?”
“我们什么都没做!”埃蒙斯下意识地回答道。他意识到这不是黎光颂说的话,扭头看去,看到了一个鲜艷的绿脑袋,这颜色扎眼得有些搞笑,也不属于这星球上的人可能会拥有的自然发色,但这会儿他顾不上关心发色了,他更关心的是,“怎么还有人?!”
在埃蒙斯的认知裏,全人类只要有口活气的应该都在地下城,毕竟外面这么凶险,人类很容易挂掉,更不可能留在地上休养生息。
结果好多人从不同的山洞裏冒头,就像是地鼠一样。有洞中人嚷道:“什么情况啊,谁引来的尸潮!”“妈的,大清早的,烦死了……”
听这话,他们在这裏过得还挺悠哉。
“所以……”黎光颂总结,“还有地上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