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如此,怪不得刚才有报告说伤口是斜刺的。不过……”温凯按着下颚道,然后又开始沉思。
“啊!”紫玲一声轻呼,身体一晃,大概是爱琳的描述让她又重新注意到血了。“我带你离开这里到那边去等。”我扶着紫玲。但她坚决摇头:“不让我用照相机,我就要……用我眼睛,把她照下来!”
“可是,从这个台阶下,”温凯走到警卫室台阶前正对警卫室门的地方,“从这里,要用那根只有半米长的钢筋来攻击门口的副处长,似乎……还够不着吧?”
“原来如此,因此犯人加长了凶器,用的就是摆在警卫室侧面的那个大遮阳伞,”小涛对屋顶上的爱琳道,“对吧美神探?”他跑到警卫室右侧想要去搬遮阳伞,温凯连忙过去帮忙,奇道:“这个伞应该在院大门口,怎么跑到这里了。”把伞搬了回来。
“当啷”爱琳将一段普通钢筋当啷一声扔到地上。“干什么?”老爸纳闷。“这个钢筋的粗细及长度和凶器相当。”小涛捡起那段钢筋,将上部伞拔出,代之以爱琳找到的半段钢筋,再把伞柄从底座取出,将伞柄交给温凯。温凯重新端长枪一般地拿起:“恩,够长了,”他站在台阶下对着警卫室门口比划着一刺:“长这么多,再退几步都够用了。”
“对,同时,这方法还有个好处,使犯人不需要直接用手,去握尖端,行凶后,拔出伞柄,只留钢筋在被害人体内。而这,就是要加那奇怪的、浸泡过油的木质外壳的原因——之二!这会使得被烧过的创口,在解剖检查时,没有办法查出施力方向,以及凶器形状,最后,犯人再把伞重新装起来,就可以了。”爱琳补充道。
“笨蛋,”老爸一把夺了温凯想拿回去组装伞的“长枪”,把钢筋取出来当地丢在地下,“这钢筋这么粗,再加了一层外壳,要怎么刺人啊?”
“警官,那层木质的外壳如果是削尖的……”温凯顿了一下,恍然。老爸听他这么说,也愣了一下,但马上强调:“如果要从面前攻击,怎么死者会没有防备地就被木头刺穿了?况且,削尖了的木头刺穿人的身体,也根本不是人力办得到的,莫非我们美神探是有‘神力’的?哈哈哈!”
“答对了,这件事情不是人力能做到,所以,犯人需要借助一件工具,来完成这种血腥的手法,将被害人突然刺杀。”爱琳向老爸立了一下拇指,续道:“而这样工具,今晚其他三个嫌疑人,都没有。所以,犯人是谁,很明显了。”
“这个工具难道就是……”我想到了。那么犯人是……
“没有错,犯人就是,你!”爱琳指着的人是水俊、金香喜、邵文谨、温凯中的……!
7:证据难寻?照片的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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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人就是,你!把伞柄拆下来,加长钢筋,并固定在摩托车前的、原来装大灯的位置上,对准被害人,加油门冲上去……就是这样,将他刺杀的!”爱琳直指邵文谨。
“这样啊……不错的推理故事,不过还不到投稿水平,难道我是这样说:‘喂,老贝,你站在门口别动,让我开车刺你一下。’我是这样说的么?”邵文谨耸了一下肩。
“当然不是,你有手机,所以我认为,你是这样做的:先悄悄扛了纯净水桶,轻放在警卫室门边;然后,再步行回停在远处的摩托车上;接着,你给被害人打了一个电话,让被害人现在出门取桶。趁这时候,你一边听着电话里,被害人站起来去开门的动静,一边发动摩托车,一看见警卫室门口灯光一闪,你便开动车子,全速冲向门口,看着这凶器刺中他时,紧急刹车。摩托车停在台阶前——你是业余赛车手,紧急刹车对你来说,完全不难做到。车停下时,被害人的尸体,被挑在钢筋上,血顺着凶器流出来,手机则从被害人手上飞出去、砸到了墙,摔成两半。趁血流到尖端的时间,嘴里大声说话,并且踢门,希望在球场那边,能有人听见。然后你点燃木质外壳,再将被害人推倒、摔进门里去,把门拉上,把伞装好,放到一边,最后——开车离开。这一手法就完成了。所花时间,不会超过一分钟;血迹,也只会在尖端留下;而且,杀人距离比较远,也就没有血溅到衣服。怎么样,我说的没错吧!”
“没有关系,你爱怎么说都可以,因为那都是你说的。”邵文谨强作镇定。
“局长,如果爱琳说的是真的,那被用来加长凶器的伞柄中会有血迹,可以去鉴定一下。”小涛对老爸道。老爸火冒三丈,但是他,又或是我,都没有办法对爱琳说的事实提出异议。
“这些就算有也根本不能证明是我干的!换了别人也可以用这样的手法,你根本没有证据证明是我,你完全胡说!”邵文谨力不从心地抗议。
“你要证明是你的证据,很简单啊,那证据,是你这套手法,理所当然会留下的,你也一定不曾想到、要去也来不及去清除的,一个铁证。”
“什么?!”邵文谨如被雷轰。
“是什么?”老爸和我都一起呼出来。
“你的摩托车吧,”爱琳看着邵文谨停在警卫室附近的摩托车,“用原来装大灯的地方,来固定伞柄的,所以……那里也有血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