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沈岚告诉我她请客,但最终掏钱的人是我。
在去酒吧的路上她的钱包被人摸走了,连两块钱的公交费都没留下。我们在酒吧玩儿的很疯,自称“千杯不倒”的沈岚也难得喝醉了,她抱着我哭得歇斯底裏,我想她应该是在心疼自己那丢掉的钱包——那是沈岚的父亲在她十八岁生日时送上的大礼。小妮子曾不无得意的跟我炫耀:她装在裏头的钱从来没有那个钱包本身的价值高。
我等沈岚哭的差不多了才开始安慰她,语无伦次的说着“钱乃身外之物”这种轻飘飘的废话。
她像是才想起这回事儿似的瞪着我,“对啊,钱包,我爸给我的生活费全在裏面。”她又开始哭个没完没了……
“没事儿,你不是本来就要请客吗?请我喝完这顿酒你的钱包也该空了,还不如把它让给有需要的人。”什么样的主人就能教出什么样的狗,我在曲邵华的熏陶下也变得油嘴滑舌起来。
d&s是我们这种学生阶层勉强能消费起的中端酒吧,它定位的群体应该是那些活跃在写字楼裏的年轻白领。之所以说它勉强,是因为在这种地方消费一次大概需要把本月生活费的四分之三贴进去,然后在剩下的29天裏缩在食堂啃馒头。
来d&s的学生族只分两种,要么是像沈岚这种生活小资的孔雀女,要么是打肿脸充胖子的屌丝男。真正的富二代和成功人士往往会去湖对岸的那家“l'amour
eternel”,曲邵华曾带我进过几次,可我至今都不知道他们家的招牌是怎么念的。
——如果你想让自己显的很高端,最好去认认真真学几句法语。
我没有带银行卡出门的习惯,所幸身上还装着包总早晨留下来的那笔钱,否则我大概只能给曲邵华打电话——恬不知耻的请金主来付账。
快到10点的时候我终于把沈岚拉到了学校后门,再往前走就是鹭大的宿舍区。她喝醉了,竟然抱着路灯的柱子不肯松手,我也只好陪她一起站在昏黄的灯光下。不远处的海上飘着薄薄的雾气,周围安静的只有风吹树叶的声音,我听见自己的身体裏传来某种细碎的声音,似乎有什么东西正在飞快流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