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彬看向开口说话的陆明华,问道:“在议政厅门前持枪与警方对峙也合法吗?”
合法个球,当然不合法。
随总督上任的特勤小队有手续没错,但手续是保护总督安全的手续,而不是插手港岛执法权的手续。
保安局陆明华知道放人不符合流程,无奈道:“李处长,何必闹的大家都下不来台呢。”
李文彬看了眼埃尔文,继续对陆明华说道:“陆主任,你知道这些人要做什么吗,他们要抓港府高层要员,你知不知道这代表什么含义,当我们警务处是什么?打手吗?”
李文彬死活不肯放人,陆明华只好看向身边的埃尔文。
早有准备的埃尔文拿出一张文件。
道:“李文彬副处长,这是总督阁下签署的豁免权,请你立刻放人。”
李文彬无动于衷:“有豁免权当然可以,但该走的程序还是要走的。”
豁免权可不是一张纸盖个章就行,一般都是在提起诉讼或者审判后,由总督签署的豁免权文件交给终审大法官签字。
然后才会把文件下发给各部门,审核程序通过后才能正式放人。
埃尔文没想到李文彬如此不给面子,皱眉片刻后说道:“可以,那就走程序吧。”
说完后招呼也不打一个直接离开警务处。
没能抓捕陆永辉成功,下午的特权法会议正常进行。
立法会是由立法局主持,参会人员在没有特殊情况下只有议员才能参加。
而特权法会议则不同,主持会议的依旧是立法局,仅仅只是主持流程以及宣布最后结果。
参会人员也从立法局扩大到三司十五局,各部门代表名单随机生成,而投票的则是社会各界类似于类似于法庭陪审团那种席位。
权力及特权法委员提起指控,被指控者现场辩控。
总督府幕僚兼秘书长埃尔文刚刚离开警务处,就接到了来自立法局的参会通知。
“埃尔文先生你好,立法局通知你下午1点30分务必到达议政厅参加会议。”
“知道了。”
挂断通话,埃尔文狠狠拍了一下方向盘,嘴里大骂F开头单词。
埃尔文没有参加陆永辉发起的特权法会议,陆永辉也知道总督府不会有人来,为此还特地将媒体放进来搞现场转播。
总督府不来人,这里就成了陆永辉一个人表演的舞台。
大肆抨击总督府,详细罗列自新任总督克里斯托弗上任后的十宗罪,每一条又能分出几个细小的点。
现场直播镜头前,总督府被陆永辉抨击的体无完肤。
各种不作为,各种扰乱港岛秩序,各种无能无耻还腹黑。
大放厥词的陆永辉对着镜头喊道:“这种行为不是发展,更没有未来可言,这是在杀死我们的港岛的未来,如此下去,港岛必然会走向内乱的道路,我决不允许!谁站在港岛的对立面,谁就是我的敌人!”
“本人陆永辉,权力及特权法委员,以港岛公民赋予我的权力对总督府实施以下举措!”
“一,限制总督府行政管理权,港府日常工作管理交由政务司暂代处理,行政署直接向政务司负责。”
“二,冻结总督府签署权,一切对内对外商业签署协议,期限内均为无效!”
“三,限制总督府资金调度,在总督府审查期间,严禁总督府转入转出限制级以上资金。”
“四.....”
总督府电视机前,坐在沙发上的总督克里斯托弗看过现场转播后,一口气没上来,差点被气的直接原地去世。